南京审计大学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(试行)

发布者:mba发布时间:2023-12-20浏览次数:144

进一步规范我校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工作,提升MBA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南京审计大学MBA专业硕士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。

二、申请预答辩应具备条件

凡申请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,须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对照培养方案,除学位论文外规定学分(含讲座及论坛、调研报告与论文写作、案例大赛创业大赛)均应修满;

(二)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;

(三)中期考核合格;

(四)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初稿,并经导师及校外导师审核同意

(五)完成学术成果。

三、预答辩组织实施

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MBA教育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负责组织进行。

(一)资格审核。研究生提前将导师同意预答辩的论文、《MBA专业硕士导师指导记录表》(附件1)、《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并报送中心。中心按本实施办法中规定条件对申请预答辩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合格者,准予预答辩;对未达到规定条件要求的,不准予预答辩。

(二)程序。预答辩程序与正式答辩程序相同,中心成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小组,每组设组长1人。预答辩小组秘书应于预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组员审阅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预答辩小组应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、认真的审查,重点审查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、论文工作量、学术规范等,还应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预答辩结束后,形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》(附件3)、《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说明书》(附件4)、《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5)以存档备案。 

四、预答辩程序

参照《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学位论文预答辩会由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,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:

(一)答辩小组组长介绍答辩小组成员,宣布答辩会开始。

(二)研究生陈述。研究生陈述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、学术和实际应用价值、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历史和现状、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、研究的基本内容框架、创新点和不足。

(三)答辩专家质询,研究生回答问题。

(四)评议与表决。答辩会休会,研究生离场。答辩专家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。

(五)宣布答辩决议。答辩会复会,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。

五、预答辩结果处理

预答辩结论实行评议,设置为“通过”、“未通过”两个选项,预答辩小组集体讨论给出预答辩结论。

通过者,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论文做必要的修改完善,修改稿须经导师审核,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阶段。

未通过者,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程序,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在导师指导下修改,视论文修改情况择日重新组织预答辩。

六、其他

本规定由MBA教育中心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试行。本规定未尽事宜,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执行。

附件:

1.MBA专业硕士导师指导记录表

2.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

3.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

4.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说明书

5.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

南京审计大学MBA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(试行).docx(含附件1-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