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审计大学MBA联合会章程

发布者:mba发布时间:2023-02-20浏览次数:990

第一章     总则

第一条:南京审计大学MBA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MBA联合会,MBA联合会是南京审计大学全体MBA学员自愿联合成立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,受南京审计大学MBA教育中心指导。MBA联合会采用相对自治的管理方式,保持相对独立。MBA联合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学校及MBA教育中心的制度要求和规章规范,在法律校规和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
第二条:MBA联合会宗旨是:

服务全体MBA学员,加强中心和学员间的沟通联络;有效促进资源共享,增进学员间交流合作,积极实现互利共惠;推动南京审计大学MBA教育的发展壮大和品牌化建设;向社会输送符合校训“诚信、求是、笃学、致公”的MBA人才,为国家兴旺、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。

第三条:MBA联合会的基本任务:

(一)代表全体MBA学员的利益。作为南京审计大学MBA学员和往届校友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有责任向学校和学院提出有利于南京审计大学MBA发展建设的建议,协助学校和学院制定并执行符合南京审计大学“特色、质量、国际化”MBA办学理念的发展战略。

(二)负责建立和促进MBA学员(包括MBA校友)之间联络和交流,协助整合学员内部的有效资源;通过精彩纷呈的课余活动,搭建沟通平台,有效促进MBA学员间的合作,提高MBA学员内部的粘性和凝聚力。

(三)推动南京审计大学MBA学员和企业界、学术界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合作,扩大MBA联合会资源网络,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和社会实践活动,提高社会各界对于南京审计大学MBA的认可度和重视度。

(四)加强联合会与国内外各MBA院校的学术交流和合作,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共同推动MBA教育事业的创新性发展。

(五)针对学员的职业发展的痛点、企业行业发展的障碍等方面,给出专业化建议和方向性指导,在协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丰富学术理论框架、洞悉预测未来发展方向。

(六)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,向社会各界展示南京审计大学MBA,致力于提升南京审计大学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社会美誉度。

第二章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 

第四条:凡承认MBA联合会章程、愿意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会员义务的在读和历届南京审计大学MBA学员登记成为南京审计大学MBA联合会会员。

第五条:会员的权利

(一)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

(二)享有对MBA联合会各项制度、活动计划、组织架构、经费支出等监督权,并可以向MBA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
(三)享有参与MBA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;优先参加联合会主办或者协办的讲座、培训、交流和联谊活动。

(四)享有分享MBA联合会各类公共资源的权利。

(五)享有MBA联合会向社会各界推荐职业发展的机会。

第六条:会员的义务

(一)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、遵守南京审计大学和MBA教育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、遵守MBA联合会章程并执行MBA联合会决议;自觉维护MBA中心和联合会的内部团结统一,努力维护MBA联合会的合法权益,提高MBA联合会的声誉。

(二)积极参与MBA联合会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MBA联合会的各项工作。

(三)关心MBA联合会的发展,积极为MBA联合会的发展建言献策。

(四)具有维护MBA联合会声誉及合法权益的义务,未经MBA联合会的审批允许,不得以MBA联合会的名义开展各项大小活动。

(五)所有代表MBA联合会的名义组织的活动都需向MBA教育中心申请并备案。

第三章  组织机构及职能

第七条:MBA联合会以主席团、秘书部为核心,由学习部、职业发展部、宣传部,文体部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,各职能部门由主席团负责组建。

第八条:MBA联合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,联合会代表大会为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其职责如下:

(一)制定并修改MBA联合会的章程制度。

(二)审议并通过大型活动、专题论坛及校友活动提案。

(三)审议和批准主席团提交的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和重要文件。

(四)决定MBA联合会的工作方针、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九条:MBA联合会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线下或线上出席方能召开;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1/2以上同通过方能生效;会员代表由各班推荐或选举产生;

第十条:MBA联合会主席团是联合会最高权力的执行机构,领导MBA联合会开展日常工作。主席团设名誉主席一人(对联合会有着重大支持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杰出代表担任)、主席一人(由在读MBA学员担任),副主席若干名(由在读MBA学员担任),联合会主席团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年,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提交主席团表决,报由MBA中心审核,时间不得超过半年。其具体职责如下:

(一)根据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,制定联合会下一年工作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,及时组建各职能部门,策划并开展MBA联合会的各项工作事宜。

(二)按期组织召开MBA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,并有权利及义务在特殊情况下决定提前或延迟召开;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。

(三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,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,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(四)主席主持联合会的全面工作,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,协调联合会内外的各种关系,掌握和了解联合会成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及时总结联合会工作,负责与兄弟院校MBA联合会组织校际交流。

(五)主席团在主席的主持下,统筹、组织并领导各部门协同工作,并有义务在职能有交叉时,对其他部门工作提供帮助。

(六)主主席团决定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及提名各部门的主要成员。

(七)主席团有权参加有关MBA联合会发展的全国性和区域性会议。

(八)主席团对联合会的整体运行负责,有义务推动联合会组织不断向前发展。主席团的绩效由MBA中心全体老师和全体MBA成员的考评和监督。

第十一条:MBA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合格,思想稳定,作风优良,纪律严明。

(二)在学员中有较高信服力和威望,有一定工作能力。

(三)MBA联合会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,富有团队合作、努力奉献和大胆创新精神。

(四)身体健康,能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,可以坚持保证工作的连续性。

第十二条:秘书MBA联合会常设机构,由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及干事组成,副秘书长由主席或秘书长提名,由主席团通过产生,任期为一年。其具体职责如下:

(一)协助主席团协调好各部门工作,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性工作,并负责文件的归档管理。

(二)协调各部门间合作,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计划,管理并监督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。

(三)组织召开联合会例行会议,并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。同时负责发布内部通知,及时传递MBA中心老师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评价,保证MBA联合会各项活动任务的完成。

(四)负责联合会章程、制度和其它规定的起草、修订和管理。

(五)负责MBA联合会公共财产、财务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。

(六)负责涉外联络寻找活动赞助商、组织校际交流合作等。通过外引内联,为联合会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持,为同学们提供高价值的校外交流机会。

第十学习部致力于推动南京审计大学MBA学员学术文化建设,以提高MBA学员的学术水平为立足点;主办或协办与各大高校MBA学术部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,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;及时收集学员对MBA教学的建议,协助学校办好MBA教学工作。具体工作事项包括:

(一)负责组织与MBA教学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。

(二)负责协助MBA中心举办学术报告及讲座。

(三)责跨班跨年级的学术交流。

(四)负责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开展工作。

第十职业发展部旨在聚焦南京审计大学MBA学员的职业发展需求和各行业的人才需求,为MBA与企业搭建桥梁,提供更多职业发展机会与提升路径。通过多样化的方式传递高价值思想,通过高品质活动链接优质资源。具体工作事项包括:

(一)职业沙龙:邀请MBA学员进行职业分享,推动经验、能力和资源的共享,促进职业思考和资源对接。

(二)行业领袖思享活动:邀请行业领袖、业内专家进行行业介绍及经验分享,带动MBA学员拓宽视野职业发展路径,结合自身优势挖掘不同赛道的新机会。

(三)创新创业分享会:凝聚创业精英,通过教授学者指导、校友分享、机构对接、创业园区联动等活动,助力MBA学员梳理商业模式、寻找创业机会、落地运营项目。

第十宣传部旨在协助MBA中心做好品牌宣传工作,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,以宣传社团和拓宽交流合作为工作主旨,努力提高社团在全校乃至社会的知名度,扩大社团的影响力。具体工作事项包括:

(一)责协助MBA中心策划并做好南京审计大学MBA品牌及联合会的宣传工作。

(二)负责MBA中心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
(三)负责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开展工作。

第十文体部以丰富MBA校友校内外活动为宗旨,筹划、举办各类文体类活动,为MBA校友提供彰显自我个性、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;同时开展各式选拔活动,培养、发现人才,搭建交流学习共促平台。负责协助MBA中心组织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。

第十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由各职能部门起草经主席团审议拟定。

第四章  日常管理规则

第十联合部内部上级对下级有管理权,下级需服从上级领导,同时对上级有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
第十九条:主席团议事规则

(一)经主席提议或主席团1/2(含)以上成员提议,可召开主席团会议。

(二)主席团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,秘书部组织,实行例会制度。

(三)席团议事内容需经1/2(含)以上成员通过,主席对于各项事宜享有一票否决权。

(四)主席团会议未通过的重大议案,为慎重起见,可转交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投票决定,主席团扩大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部成员、各部门部长组成,实行一人一票制,半数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即可生效。

(五)能按时参加会议的按弃权处理,以实到人数统计决议结果。

二十条:其他管理制度

(一)联合会部长级会议实行例会制度,届时主席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各部门部长出席会议。如活动需要,可临时召开相关范围会议,例会周期不低于每月一次。不能出席例会的成员需在开会前一天向秘书处请假,并指定一名部门其他成员代替参加;无故缺席例会将通报批评,连续两次无故缺席例会将由主席团开会讨论是否继续聘用。

(二)分管副主席、各部门部长需按期组织分管部门例会,例会周期不低于每月一次。例会需生成会议纪要,交由秘书处留存,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合会邮箱。

(三)如有需要,各级会议均可邀请主席团成员、专家顾问及MBA学员代表参会。

(四)部门按周期将本期工作内容及开展进度、下期工作计划提交至分管副主席,并由分管副主席汇总后上报至秘书处。经由秘书处汇总整理后,对全体联合会成员发布联合会工作情况。如需要其它部门协助,秘书处需组织协调其它部门给予配合,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第二十活动的申报及开展流程

(一)主席团、秘书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计划及安排广泛开展各类活动,活动开展前须填写提交活动审批表。

(二)涉及联合会对外活动,需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上报主席团批准,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上报至MBA教育中心。

(三)联合会内部活动,需报分管副主席批准,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。

第五章  经费

第二十MBA联合会费用主要由上级拨款、个人捐献、单位资助、研发项目收费、各种冠名及广告收费构成。

二十三条:经费使用必须接受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,并定期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学员公布。

第二十四条: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第六章  附则

第二十五条:本章程的解释权属MBA联合会主席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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